主要介绍了公司在设立、变更及注销过程中所需的签字要求及相关材料准备事项。
在公司设立时,需提交一系列文件,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,具体包括:
1. 申请书
- 全体股东签字。
- 若股东为法人,则需由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。
2. 公司章程
- 需要全体股东签字。
- 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3. 经营范围承诺书
- 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。
4. 公司高管及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
- 一般由全体股东签字确认。
5. 董事会相关文件(如董事长选举)
- 董事会会议纪要需全体董事签字。
6. 监事会相关文件(如监事会主席选举)
- 监事会决议需全体监事签字。
7. 其他人员表格
- 在各自对应位置签字确认。
8. 身份证复印件
- 提交全体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9. 住所合法使用证明
房产证,租赁合同,住改商证明等相关租赁关系必须连续并完整,从产权所有人到最终租赁人要有合理连续性。
公司变更涉及多个方面,包括法定代表人、股东、经营范围、注册资本等,每种变更均有对应的签字和材料要求。
(一)变更申请书必备文书及签字要求
1. 申请书
- 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。
- 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,并在复印件上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,签名并填写日期(或使用前台制式印章)。
- 新的董事、监事、高管(董监高)页:代理人需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,签名并填写日期(或使用制式印章)。
- 最后一页签字处,新任职人员需签字。
2. 股东会决议
- 新老股东均需签字,并加盖公司公章。
- 若股东为法人,需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其公章。
-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董事签字
3.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
- 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。
4. 营业执照正副本
- 如营业执照丢失,需国家企业信用公系统公示遗失。
(二)特定变更事项所需额外材料及签字要求
5. 变更经营范围
- 需提交经营范围承诺书,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6. 减资变更(减少注册资本)
- 需提交债务清偿及担保说明,注明公司名称及公示起始日期,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7. 股东变更(投资人备案)
- 股权转让协议:转让双方签字,明确填写股权比例和转让金额(必须与股东会决议一致)。若转让金额为0,则后续内容划斜线“\”。
- 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:代理人需在复印件上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,签名并填写日期(或使用制式印章)。
- 增资或减资+股权转让:股东大会决议与转让协议中的转让情况需保持一致,决议中需注明变更及减资(或增资)后的股东持股情况。
8. 新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
- 代理人需在复印件上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,签名并填写日期(或使用制式印章)。
9. 实名认证
- 股东、法定代表人、高管(如有变更)需完成实名认证。
10. 变更住所
需住所合法使用证明:房产证,租赁合同,住改商证明等相关租赁关系必须连续并完整,从产权所有人到最终租赁人要有合理连续性。
公司注销分为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两种方式,各自有不同的签字和材料要求。
(一)简易注销
1. 申请书
-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。
- 代理人需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,签名并填写日期(或使用制式印章)。
2.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
- 提交原上传的全体投资人签字的承诺书(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)。
-股份有限公司需附上全体股东名册。
3. 营业执照正副本
- 若营业执照丢失,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公示遗失。
(二)普通注销
1. 注销申请书
- 由清算组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。
- 代理人需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,签名并填写日期(或使用制式印章)。
2. 清算报告
- 由清算组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(注意:不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)。
3. 股东会决议
- 全体自然人股东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。
- 若股东为法人,需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其公章。
4. 营业执照正副本
- 若营业执照丢失,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公示遗失。
公司在设立、变更和注销三个重要阶段所需的签字流程及相关材料,强调了不同角色(如股东、法定代表人、代理人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管等)在不同环节中的职责和签字要求。同时,对涉及法人股东的特殊情况(如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)也做了明确说明,为公司管理者和经办人员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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